迈向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阶段——《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实施总结与展望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日期:2026-07-29 来源: 作者:管理员


7月25日上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主办的迈向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阶段——《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实施总结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在四川成都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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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研讨会并讲话。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四川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楠出席研讨会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郭锋出席研讨会。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李占国主持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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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楠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研讨会聚焦“迈向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阶段”主题,对“九民会议纪要”实施情况开展系统总结和前瞻研讨,是法学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务实举措。他表示,四川政法系统和法学会系统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认真学习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的最新司法政策指引,抓好研讨会成果的系统梳理、转化运用,积极搭建民商事法治领域研讨交流平台,推动学术研讨、跨区域司法协作常态化长效化,为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四川法治智慧和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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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君向与会嘉宾致以诚挚欢迎和衷心感谢。她指出,“九民会纪要”不仅解决了大量长期困扰审判实践的疑难问题,更为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川法院系统始终坚持“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将“九民会纪要”精神贯穿到民商事审判中,六年来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71.62万件,打造了“密胺”案、“青花椒案”等典型案例,为经营主体划定行为边界、稳定经营预期,精准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当前,民营经济促进法、新公司法全面施行,数字经济蓬勃兴起,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对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依托本次研讨会丰富成果,以更加系统、完备的规则供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加规范、统一的规则适用,支撑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更加主动、前瞻的规则引领,回应司法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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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祥专委指出,我们起草“九民会纪要”的过程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是对标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反思检视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过程,也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基本共识的过程。“九民会纪要”在强化政治引领、破解实践难题、统一裁判尺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九民会纪要”出台后,我国经济形势在不断发展变化,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相继出台修订,民商事法律体系发生深刻变化,“九民会纪要”对一些问题的解决方案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站在“十五五”开局新起点,人民法院应当积极回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战,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根脉”,着力构建中国自主的民商事审判知识体系、话语体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提高民商事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要坚持系统思维,完整准确全面把握民商事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与体系关联,不断提高法官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水平;要坚持实质性解纷,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法理情有机融合,同步实现实体、程序、感受三重公正。期盼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深化民商事审判理论与实务界的沟通交流,为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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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占国在会议总结环节指出,刘贵祥专委的讲话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重要阐述,对当前实践中的许多重点问题作出深刻剖析和具体回应,值得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要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并肯定"九民会纪要"的重大现实意义,在实践中不断推动其发展和完善,同时也要正视适用中暴露的问题与不足,深入分析与新变化的民商事法律体系的适应性、协调性,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站在深化民商事审判改革新起点上,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着力破解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问题,推动理论与实践的"双向翻译",让学术研究真正"直面中国大地上最鲜活的商业博弈和司法实践"。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共有250余名代表参会,现场汇聚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领导、15家地方高级人民法院代表、70余名法学专家学者,以及百余名优秀论文撰稿人,政法实务与理论研究力量齐聚交流。

研讨会期间还召开了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党支部扩大会议暨会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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