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法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特殊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

日期:2025-12-15 来源: 作者:管理员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特殊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

12月20-22日,中国商业法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特殊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会议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主办,河北师范大学承办,河北方川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陈甦,河北省政协副主席、河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何秉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袁任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利军,河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国强,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乔新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处处长孙立军,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甘培忠,河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黄晟等出席会议。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日本国立冈山大学等国内外高等院校,有关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代表300余人参会。会议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研究”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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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幕式

开幕式环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陈甦,河北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何秉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袁任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利军,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乔新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甘培忠,河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黄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黄晟代表河北师范大学对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建设取得的成绩。他表示,本次会议以“特殊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研究”为主题,扣合时代脉搏,相信各位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定将推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全会精神,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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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甦高度肯定了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在过去一年里取得的成绩,并对研究会的未来工作提出了以下三点意见。一是要全面深刻理解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与商业法律制度建设之间的关系;二是要不断增强对新时代中国商业法学理论的认识和认同,切实加强商业法律制度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三是要进一步引领提升商业法学者的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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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秉群介绍了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深厚的法治底蕴。他表示,当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处处展现勃勃生机,此次研讨会的召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举措的重要行动,为河北法学法律界进一步学习先进、拓展合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和河北法学法律界加强协作联动,深化交流合作,为河北的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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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任新介绍了近年来河北省在地方立法领域尤其是法规清理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中取得的成就。她表示,河北省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将坚定不移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大局上把握地方立法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提高立法质量,守正创新,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以法治为河北省开启经济发展新篇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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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军介绍了近年来河北省司法审判工作,尤其是围绕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的相关工作探索以及取得的系列成绩。他表示,河北省各级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将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继续加强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融合,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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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月介绍了近年来河北省司法厅在法治建设中取得的工作成就。他认为加强对特殊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研究,必将对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他表示,河北省在接下来的法治建设工作中将坚决落实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部署要求,凝聚实务和理论力量,奋力推进法治河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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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培忠表示,在经济快速转型的背景下,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他介绍了此次年会的六个分议题,向大会报告了过去一年商业法研究会的工作情况及换届情况,对本次年会的承办方河北师范大学、协办方河北方川律所及所有支持研究会工作的理事会成员表示感谢,并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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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环节由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挂职)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赵德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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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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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旨演讲

主旨演讲环节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孟洲主持。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楼建波,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峰,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涌,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文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守晔,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挂职)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赵德勇先后作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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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以“公司法修改前沿问题”为题进行主旨发言。在微观层面,以新《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为基础,从规范解读、类型化、谦抑性裁判理念、双方当事人特殊身份的影响四个方面对合并揭开公司面纱制度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宏观层面,以体系化的视角对股权代持协议、股东索赔机制等问题提出了富有启发性的观点,为新《公司法》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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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楼建波以中国房企境外债务重组”为题进行主旨发言,全面阐述了中国房企境外债务重组的现状、路径挑战。以数据图表形式呈现了房企债务严峻及重组缓滞的困境;逐一分析了债转股、非上市资产包等债务重组策略在投资者中的接受度,以及白名单政策在债务重组进程中对房企影响;最后总结了房企在境外重组面临发行主体与资产主体剥离、境内资产执行难、政策阻碍和境外破产程序认可执行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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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峰以“商业体系的基础设施问题:退出机制的重新理解”为题进行主旨发言。认为组建高效、公平、快速交易的商业体系必须具备一些基础的交易规则,而以破产为代表的市场退出机制就是其中之一。良好、健康的市场退出机制,是大规模商业交换体系的重要保障,符合现代法律体系所依据的个人责任原则,有助于市场主体的创新意识,进而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原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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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涌以“远洋捕捞队现象与营商环境”为题进行主旨发言。他分析了当前民营企业面临多种困境,并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应改变现行趋利执法中罚没归地方政府的做法;第二,严格审查刑事案件的异地管辖;第三,强调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最后,他呼吁要借助《民营企业促进法》起草这一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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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文莉以“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的法律保障”为题进行主旨发言。她以上海的区块链立法为例,阐述了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特征与涉及的法律问题,明确了区块链立法必要性及可行性,并经与域外立法实践的对比,对区块链电子单证的内涵与外延作出界定。最后,她对我国区块链电子单证的立法原则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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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守晔“我国保险公司退市接管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和完善”为题进行主旨发言。他认为,目前我国在保险公司破产领域缺少专门立法,难以应对司法实践的需要,存在规则供给不足、风险防范化解意识不足等问题。对此,他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政府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与风险预防;第二,健全保险公司破产重整制度,放宽重整条件,加强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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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挂职),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赵徳勇,以“公司法与破产法的衔接适用”为题进行主旨报告。对《公司法》与《破产法》的衔接适用提出了深刻见解从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等角度概括了公司法与破产法衔接适用的形成机理。他认为,

《公司法》与《破产法》虽在立法价值上存在差异,但也存在若干共同目标,要促进两法的协调适用,必须解决《公司法》修订与《破产法》勾连的五个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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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论坛

 本次学术研讨会共设立分论坛300位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围绕“营商环境与统一大市场建设”“特殊主体的市场退出机制”“完善金融法治”“建设新公司法治”“公司治理新发展”五个议题进行发言与交流。

分论坛一:营商环境与统一大市场建设

分论坛一以“营商环境与统一大市场建设”为主题。论坛上半场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晓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佳宁共同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席月民,北京市金杜法律研究院院长欧阳振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姚海放分别以“我国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法律规制”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法治保障体系”

“公司法修订后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二题”为题发言。随后,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吴长军,延边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海燕先后对三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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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下半场由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蒋慧,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复旦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南大学研究生导师余红征共同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副教授任泽宇,甘肃农业大学财经学院副教授张菊霞,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赵雪分别以“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以行业协会商会的法治化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思考”为题发言。随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当代社会科学(英文)》副主编蓝冰,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田春苗,《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副编审郭昌盛对三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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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论坛二:特殊主体的市场退出机制

分论坛二以“特殊主体的市场退出机制”为主题。论坛上半场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巡视员扈纪华,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蔡概还共同主持。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振江,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任猛,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赵懿纯分别以“网络借贷平台退出市场的民事责任承担”“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比例原则适用”“我国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构建研究”为题发发言。随后,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任中秀,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林艳琴,独立仲裁员秦悦民先后对三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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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下半场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高志宏,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刘晓霞共同主持。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妍,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院杨秋林,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王沛霖分别以“企业非破产退出之决议解散正当性研究”“关于房地产企业破产资产处置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个人破产失权的学理基础与制度建构”为题发言。随后,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艳梅,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树文,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赵立新先后对三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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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论坛三:完善金融法治

分论坛三以“完善金融法治”为主题,会议上半场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燕,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汤欣共同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肖京,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常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游分别以“以制定金融法开启金融法治建设新篇章”“论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加重责任制度的整体构建”“破产重整情形下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分析”为题发言。随后,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洪艳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教授王萍,中国政法大学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赵廉慧先后对三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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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下半场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文莉,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陈洁共同主持。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舒倩,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蕊,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夏戴乐分别以“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的法治逻辑及制度进路”“中国金融监管的监管边界问题”为题发言。随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杨为乔,《财经法学》主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先后对三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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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论坛四:新公司法研讨

分论坛四以“新公司法研讨”为主题。论坛上半场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于莹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博士后蔡卓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旷涵潇,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学院教授肖宇分别以“论收购承接型银行风险处置措施与民商法的衔接”“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的适用范围限制及责任规范构建”“上市公司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为题发言。随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吟,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光焰,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教授宋怡林先后对三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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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下半场由日本国立岗山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红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副教授周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山茂峰,外交学院国际法系讲师谢肇晃分别以“新公司法对公司融资规则的挑战”“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则的功能定位与司法适用”“公司偿债能力判决规则的反思与重构”为题发言。随后,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文华,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白牧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黄韬,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涌,先后对三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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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论坛五:公司治理新发展

分论坛五以“公司治理新发展”为主题。论坛上半场由重庆市政协提案委专职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兼职教授侯东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兴权共同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晓静,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讲师石达,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彭雨晨分别以“新公司法中的股权转让问题”“企业破产时董事信义义务扩张的理论证成与制度因应”“ESG视域下董事会性别多元化制度的法理基础与中国路径”为题发言。随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波,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昌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何锦前先后对三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了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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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下半场由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教授石晶玉,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傅穹共同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更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王伟迪,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顺凯分别以“对公司治理中决议瑕疵规范的几点思考”“股权继承中权利变动及权利行使的规则再造”“论股东失权制度在破产程序中的展开”为题发言。随后,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云亮对三位报告人的观点进行评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游、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运娜分享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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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闭幕式

闭幕式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汤欣主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教授高志宏作为2025年商业法年会承办单位进行表态发言,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峰做会议总结。会上,邓峰对主办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和协办单位河北方川律师事务对本次年会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对大会主题和会议发言情况进行全面概括。他表示,希望大家能够继续保持对商业法研究的关注,共同推动商业法研究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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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之际,中国商业法研究会2024年年会顺利召开并取得丰硕成果,将助力于推动商业法治领域研究迈向新高度,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