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法研究会2020年年会 “优化营商环境、东北振兴与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学术研讨会论文征集

日期:2020-08-31 来源: 作者:管理员

经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本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营商环境、东北振兴与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学术研讨会拟于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此次研讨会由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


因为疫情影响,会议具体日程目前尚未确定,
现拟公开征求会议论文:


一、会议主题:优化营商环境、东北振兴与决胜全面小康社会


1. 法治与经济发展:东北振兴与优化营商环境;
2. 
营商环境法治化与决胜全面小康社会;
3.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理解与适用
4. 
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公司法改革;
5. 
新《证券法》实施与营商环境法治化;
6. 
民法典的实施与商事法律的衔接;
7. 
优化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保护;
8. 
优化营商环境与政府角色定位;


【题解】2018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强调指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给东北振兴开出的有效“药方”。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企业生存发展、商业繁荣的基础,其涉及到企业家精神的培育、新型权利的规制、少数投资者的保护、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命题,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亦可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2019
10月,国务院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规范,确立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基础。


东北振兴是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一块重要拼图。时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又迎证券法通过、民法典颁布、公司法面临改革的民商法变革重大时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以“优化营商环境、东北振兴与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为主题,希冀可以借助研究会的专业优势,从法学理论、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学科视角,研究营商环境优化、东北振兴,进而为全面决胜小康社会提供有益且有效的智识资源。


本次活动的意义不仅可以于理论上为各部门法的修订提供契机和讨论的机会,以此回应、助力并规范法治的运行,亦可以于现实上有利于优化东北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吸引更多企业投资发展,从带动整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激活企业创新动力,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参会论文


1.请各位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和上述讨论议题拟定具体题目撰写并提交论文,本次会议将组成专门的论文评审委员会,根据提交论文的质量确定各议题发言人。


2.论文采用《中国法学》的注释体例,首页以脚注标明作者简介。(详见附件1)


3.论文电子稿应为word文档,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将论文发至会务邮箱:syfnh2020@126.com,在主题中注明“作者姓名-中国商业法研究会2020年年会论文”。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2020年会-文章主标题。


4. 论文提交的截稿日期目前暂定为:2020年9月30日(一旦确定会议日期,将及时通知)。


三、青年学者优秀论文评奖


为鼓励和扶持学者成长,年会将组织青年学者优秀论文评奖,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论文必须围绕本次会议主题撰写、独立署名,篇幅不限。


2.提交论文时请分别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注明“参评优秀论文”。


参评论文必须按时提交,优秀论文评奖结果与是否被邀请参会不挂钩。


四、承办方联系方式


会务邮箱:syfnh2020@126.com


联系人:


吉林大学法学院会务组:
吴同学:17640222280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秘书处:
彭同学:15501189799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中国法学》注释体例


《中国法学》注释体例(根据年会论文集印制需要进行了微调)


(一)论文首页以脚注标明作者简介。

(二)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三)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单独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四)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五)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六)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0页(第20-22页)。

2、论文类

①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第15页。

3、文集类

①[美]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英]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6月版,第112页。

4、译作类

①[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2月版,第55页。

5、报纸类

①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2004年1月3日第2版。

6、古籍类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24页。

8、外文类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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